早在2013年10月1日,西安市就按照陕西省人社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增加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》,由省财政承担资金,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5元,增加后,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85元,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达到了每人每月125元。
由西安市政府研究决定,从2014年1月1日起,西安市将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,即: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在原每人每月85元的基础上增加45元,其中增加部分由市财政承担30元,区县财政承担15元;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在原每人每月125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,其中增加部分由市财政承担。最终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统一提高至130元。